根据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的《核电中长期规划》,2020年以前我国新增投产的2300万千瓦的核电站,主要安排在浙江、江苏、广东、山东、辽宁、福建和广西7个沿海省区兴建。
规划提出,从厂址条件看,到2020年,沿海地区的13个核电厂址容量可以满足运行4000万千瓦、在建1800万千瓦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