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擅自在经营项目中标注电源行业协会的名字,为此,该协会将北京慧聪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慧聪建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侵犯名称权为由将二单位诉至法院,原告要求二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支付侵权赔偿金150万元。
原告电源行业协会诉称,2007年8月到12月间,被告未经电源行业协会同意授权,以盈利为目的,擅自在“慧聪网”网站上的“慧聪网2007中国电源产品十大品牌评选与十大风云人物评选”及“慧聪网2007中国电源产品十大品牌评选与十大风云人物评选赞助方案”网页上,“协办单位”、“主办单位”均为协会名称,蓄意侵犯了协会的名称权,损害了协会的名誉,其获得利益高达230万余元,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