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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小型液晶面板背照灯光源使用的侧面发光型白色发光二极管(LED)的创意侵权问题,日亚化工和韩国首尔半导体在美韩两国展开了激烈交锋。双方争论的对象是被称为侧面发光型的品种。
日亚以对方侵犯其美国创意权为由,于2006年1月将首半告上了美国加利州北部地区联邦地方法院。日亚最初除首半及其美国子公司以外,还对白色LED用户美国创新实验室(Creative Labs, Inc.)、美国创新控股(Creative Holding, Inc.)和新加坡创新科技公司提起了诉讼。后来和后3家公司达成了和解,但与首半的诉讼仍在继续。
在使用首半白色LED的MP3厂商韩国Baron Tech公司要求韩国专利法院判决日亚在韩拥有的创意权无效的案件中,法院已经做出日亚创意权无效的判决。据介绍,此次在韩国被判无效的创意权和在美国的案件所涉及的美国创意权基本上相同。首半认为,日亚每年与此次创意权有关的产品供应规模达到了约2000亿韩元。
日亚称“已放弃被韩国判决无效的创意权”
对此判决,日亚化学工业已于2006年12月1日向法院递交申请,表示放弃在韩国所涉及的创意权。
对于335系列创意侵权问题,除美韩两国外,日亚目前还在台湾起诉了2家公司。日亚尽管“对韩国类似设计被判无效并不认可”,但为了专注于美国和台湾的案件,决定主动放弃在韩国的创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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