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环保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2008-2-18 10:18:27 电源在线
春节前,《泉州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试行)》经泉州市政府批准同意,将于3月1日起试施行。
据悉,泉州市环保部门查办的主要违法行为被划分为24个大类。即将试施行的新规中,处罚原则有“从重处罚原则”,即环境违法行为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事项的,按较高、上限或最高数额处罚。如涉及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类的处罚,一律按最高额实施处罚;对化工、印染、酿造、农药、电镀、造纸、制革、蓄电池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报批或未经批准,按对应处罚幅度细化标准的上限实施处罚。这意味着,环保行政处罚标准细化将更加规范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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