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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电池消费税提供有效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

2016/3/7 9:01:48   电源在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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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造企业如何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效需求?

    “供给侧改革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如果说去库存,降成本是政府部门通过宏观调控、简政放权可以实现的目标,那么对于企业家来说,最重要的是以‘补短板’的思维,来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提供有效需求,实现有效供给,不能总是让中国人去日本买马桶。”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给出他的看法。

    张天任认为,企业要补短板,政府也要为企业减负。随着土地、人力、环保、资金等各项生产要素价格的提升,目前电池企业普遍面临着成本过重、利润微薄的窘境,需要政府通过积极的财税政策,为企业“减负”。对电池企业而言,当前最迫切的是,停征、缓征或差异化征收电池消费税。

    在本次两会上,张天任准备提交的一份建议,就是关于电池消费税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5年1月26日就联合下发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征收消费税,税率为4%。相关部门认为,电池中包含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和电解液,在生产、回收过程中对环境污染严重,且耗费大量矿产资源,故应征收消费税。

    张天任表示,铅蓄电池中确实有重金属铅和电解液等成份,但这并不意味着电池产品本身是污染产品,更不意味着生产企业就是污染企业。

    他说,经过环保整治和准入审核,电池生产企业的环保水平、装备技术已经大幅提高。铅蓄电池真正的污染风险存在于回收和冶炼环节,由于我国尚未建立政府层面的规范回收体系,每年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数量超过330万吨,正规回收的比例占电池总产量不到30%。

    张天任表示,要想彻底解决铅蓄电池的污染隐患、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必须要加强对回收企业和资源再生过程的监管,通过积极的财税政策来规范完善回收体系,实现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落实。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消费税,无助于解决真正的环境污染问题。

    “最重要的是,电池消费税政策出台过于仓促,不利于大型骨干企业的转型升级,违背了中央提出的‘为企业降成本’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张天任直言不讳。

    以天能集团为例,2015年铅蓄电池销售金额约为150亿元,如果按照4%的税率,全年可能要缴纳6亿元的消费税,这样利润所剩无几,不仅会严重影响骨干企业在科技和环保方面的投入,制约中国企业的转型升级;还有可能导致一些企业减员甚至部分破产,导致职工失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为此,张天任建议,要停征和缓征消费税。如果一定要征收,那么对主动进行电池回收、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税收,或探索即征即免的模式来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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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改革电池消费税提供有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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